小说这种文化载体颇为复杂,它不受限于篇幅和角度,可以用第一人称、可以用第三人称、还能以景寓意,可以把逻辑全部藏在故事里,所以当我看完马丁伊登的电影后,那些并不全面的印象让我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,所以我马上就下载了马丁伊登的小说,来看看这个男人究竟是什么样的。
真的开始阅读马丁伊登之后,我实在震惊于杰克伦敦与我的相似性(都说马丁伊登是他的自传体小说,马丁伊登也就是他本人),虽然我与马丁伊登的生活经历完全不一样,但我们就同一件事完全能够得出一样的结论,对待不同事物的处理上也一模一样;如果曾经有人跟我说:你相信世界上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吗?我一定会告诉他,不信。但当我看完马丁伊登之后,我不那么确定了,他与我的生活经历差距如此之大,对待事物的看法却一模一样,那如果他的经历跟我的经历完全一样呢?从这本二十多万字包罗杰克伦敦人生观的名著中,我可以肯定的知道他与我的相似程度是绝对的、并不是我幻想和情感代入出来的。
杰克伦敦花费了大量的篇幅来描写马丁伊登与罗斯的爱情,从结识罗斯、挤入上层、到爱情破裂,这一几乎是整本书的主线。他们的爱情故事讲述的内容实在是太多太多了,我看完之后有一种无话可说的感觉——它已经把我的想法说完了,我还有什么可说的?我说不出来,一丁点儿异议都没有。首先是关于爱情的:马丁伊登对罗斯的爱情显然是真的,他把自己对文学的追求与罗斯这名文学学士联系到了一起,真要探究起来,他渴望的并非是罗斯这个人,而是他自己的追求,他爱她吗?爱,我认为这就是爱情;人之所以会喜欢上一件事物,究竟是为什么呢?休谟把人的知觉分为印象和观念,我可以简单理解为“感官”和“思维”,由感官而生的感情大多是原始的,譬如味觉、听觉、视觉带来的“喜欢”,我可以对应为好吃的、好听的、好看的,好吃的菜、好听的歌、好看的人,谁能告诉我究竟喜欢这些事物的哪一点?不能,我顶天这样说:我就是喜欢好看的,我就是贪吃好色,这是人的本性,就以我目前的认识来说,我只能这样回答,但若是由思维引起的更深层次的喜欢呢?马丁伊登初次进入罗斯家的时候,就被墙壁上的画和书桌上的书吸引了,他对这些艺术作品的印象格外深刻,他喜欢它们,他喜欢这些资产阶级家中才有的艺术作品,他也同样喜欢罗斯,罗斯是柔弱的文学士,她接受大学教育、接受艺术的熏陶,她对马丁伊登来说、就是一件至高无上的艺术品了——在我看来,他的爱虽经由他对罗斯的不了解和填空而来,但也是实实在在存在的,他对罗斯的思维尚且处于萌芽、这种感情在书中一步步推演、直到剧情的最后一幕,同时也伴随着他对其它事物看法的转变,可惜到头来他极致的个人主义害了他,致使他去大海深处寻求了长眠。
罗斯可是正儿八经的资产阶级家庭,在书中、罗斯的父亲为马丁安排了去银行当管账先生的工作,那是什么?那是金融会计啊!放在现在,那可是无数能人才士挤破头都要考证进去的岗位,可马丁伊登呢?他死都不去,他宁愿住在自己只能放下一张床的出租屋中、宁愿隔三差五出海去赚取些生活费继续蜗居,也不愿意去“工作”,他盯死了靠写作谋生这条路,一头埋了进去,谁劝都不好听!说老实话,这一点上他跟我可太像了,我也有过这么一段时间——马丁伊登忽略了罗斯,虽然他爱她,但他更爱他自己,他没有考虑罗斯的看法、没有考虑罗斯的处境,他一股脑儿的想着自己的目标,他要通过写作成名:书里说到:罗斯劝马丁伊登不要再做写作的白日梦了,去安安稳稳的工作吧!马丁伊登回答:我写作不为功名利禄,我是为了你啊!
可事实真是这样吗?显然不是,马丁伊登是为了他自己,为了完成他对文学的追求和自我表达的欲望,他有太过于强烈的表达欲了,他的个人主义被杰克伦敦强化到了“天花板”水平。
可,他这么自私还算爱吗?我认为,只要不是由感官引起的简单情感,都应认为它属于爱情,只不过爱情也有深浅和演变,它可能是大体上升或下降的波浪线,也可能是驼峰,而马丁对罗斯的爱情,显然是驼峰,而这种驼峰的产生、也是因为他的个人主义。如果通读了马丁伊登与罗斯的恋爱篇章,可以发现罗斯爱的并非是马丁伊登的才华,她甚至不认为马丁伊登是有才华的人,在杰克伦敦对罗斯的感觉阐述中,全都是“她被他那股子野蛮的劲给吸引了”,她爱的是马丁伊登的男人味,是他那壮硕的身子和劲头,盯住猎物就不放的蛮劲,她不爱马丁伊登的头脑、不爱马丁伊登那满肚子的见解,她一丁点儿也不感兴趣,马丁呢?他渴望全天下的人都来理解自己、渴望全天下的人都来看看自己的作品,可现实呢?他那深刻又富有哲学见地的文章一遍一遍的被杂志退稿,罗斯也在让他去当会计这条路上变本加厉。马丁伊登跟我一样,是个彻彻底底的浪漫主义,他无视现状,依旧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杂志社上,即便他知道杂志社里哪有什么编辑,全都是紧密的齿轮,他依旧埋头苦干,把自己的思想全都转化为文章,他终于收到稿费了勒!可惜跟杂志社承诺的价格天差地别,可他还是继续干了——他可不是为了钱,也不是为了罗斯,他就为了他自己,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,不管是先天遗传还是什么莫名其妙的缘故,他被塑造成了这样,也实实在在的存在。杰克伦敦通过他细腻到不行的描写将他的爱情观夹在其中,让我大吃一惊,因为我对爱情的结论在还没看过马丁伊登之前就已经得出了。
除去了马丁伊登与罗斯的爱情,马丁伊登的写作奋斗史也是其主线之一,也是电影所表达的主要内容。这一块我这会儿没什么激情,不想写:但若是有人去看一看,就会发现——一百年过去了,人们还是这个鸟样,一丁点儿长进都没有。
再来说说小说中最后一部分吧!这一部分是真正的高潮,是对那个荒诞不经的社会彻彻底底的批判。
马丁伊登一直都坚持着自我的体现,他的作品、他的为人,他一直都没有变过呢,一直都是那个实实在在的马丁伊登,可是突然有一天,仅仅是因为他被小记者污蔑为共产主义的党派首领,他的书就一夜之间畅销了,那些以往被人认为毫无价值的书,一瞬间成为了抢手货,而他真正认为是“至高艺术品”的《蜉蝣》,却被最大的杂志社嘲讽为“美国没有诗”而发表出来让所有人嘲笑,可马丁伊登自认为不如蜉蝣呢,可不如蜉蝣的他呢?他的作品被翻译成好多种语言,他的版税让他用都用不完。他为了什么而写作?表达,他希望有人能理解他,可是没人能理解他,这天下的人都是轻薄又肤浅的,他们理解不了蜉蝣,也不可能理解得了他马丁伊登,那么他马丁伊登的成功究竟是为什么?他马丁伊登从没有变过,那些都是早就已经写好的稿子,为什么以前的人读不来,如今全都能读了?他想不明白,杰克伦敦用了一种行为来表明马丁伊登的内心活动——他再也不写作了,就算杂志社出钱让他在全美境内边旅游边写作(还有这等好事?),让他自由发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,他也完全不写了。
马丁伊登已经死了,他在想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懂他吗?那个自己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不爱他,偌大的美国也没有人懂他;或许曾经有一个,但是那个人举着枪在旅店自杀了。但罗斯真的不爱马丁伊登吗?我认为,也是爱的,只不过她爱的那个马丁伊登不是想被爱的那个马丁伊登。
而自从马丁伊登功成名就以后,他开始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兴趣了,他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劲,成天到晚只想着睡觉;关于这一段,我始终不明白是为什么,倒不是我不明白他这种转变——我也有这种转变,但是我不知道它是如何发生的。当我一个人独处的时间长了以后,我开始花费时间来探讨我自身的各种问题,我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已经很少出现那些周围人都有的欲望了:食欲、贪欲、性欲、色欲,吃什么都无所谓、有没有钱也无所谓、没有性冲动、对美女完全没兴趣,我不知道这种变化究竟是心理还是生理上的,就马丁伊登的转变来说,我相信他也不明白,他不仅仅失去了那些印象能带来的刺激和冲动,也对爱情彻彻底底的失望了,我自大的认为马丁伊登没有我想得这么明白,世界上几十亿人,难道真就一个都找不出来吗?他还有几十年的时间去寻找下一个“罗斯”,直到他找到为止,他没有目标,他已经失去了目标了,他所拥有的唯一的东西“思想”,也已经被全天下人知道了,但他认为,那都是些对他的误解罢了;他确实达到了他的目标,可又不是他的目标,他的人生已经没有意义了,所以他沉眠深海,安然入睡。
以前我在家里跟老年人提起我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时候,我爷爷沉默了起码十秒钟,随后起身微弱的说:“你没有目标”。我现在明白了呢,我跟大多数人不同,简单的印象压根儿不能给我带来快乐,所以我对感官的刺激一点儿兴趣都没有,而我以往生活十分稳定,没有什么意外可言,我压抑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目标。但我最终意识到这个问题,然后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答案。
马丁伊登的人生与我是反的,他的爱情从热烈到绝望,而我从绝望到希望,我没有他那么“共产主义”,不需要所有人都来理解我;只要有那么一个,也够我等到人生的尽头了——怎么样,我果然是个浪漫主义吧?
《马丁伊登》这本小说涵盖的内容可远不止这么多,其它的有心情再说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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